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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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换发印刷复制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6/10/2020 发布者:深圳印协

各行业企业:

       现代发深圳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换发印刷复制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印刷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2020年10月26日   






通知文件:《关于开展换发印刷复制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附件:《广东省印刷(复制)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申办方式:

    本次换证实行以旧换新、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办理:

    ①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②《广东省印刷(复制)许可证换证申请表》(填写后盖章)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章)

具体安排如下:

(一)出版物印刷企业、数字印刷企业
    此类企业申请材料由我局委托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代为受理,申报时间自现在起至今年11月30日止,材料受理后经我局集中审核分类,之后上报省新闻出版局核发新证。
    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留仙大道2号汇聚创新园2栋2405室,电话:0755-25029479、25595410。

(二)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出版物企业除外)和外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
    此类企业申请材料由市新闻出版局受理,申报时间自现在起至今年12月20日止。申请人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gd.gov.cn/),切换到深圳市新闻出版局网上服务窗口,点击进入“公共服务”栏,查找到印刷企业换证备案事项进行在线申办,系统预审通过后再将纸质申请材料送到或邮寄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组。咨询电话:88101143。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007541571U344219310200003


(三)内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内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和从事专项排版制版装订经营活动的企业

    此类企业由我市各区新闻出版局和大鹏新区综合办组织换证,具体方式由各企业按各区新闻出版局和大鹏新区综合办的通知办理。

(四)复制企业

此类企业申请材料由市新闻出版局受理,申报时间自现在起至今年12月20日止。申请人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gd.gov.cn/),切换到深圳市新闻出版局网上服务窗口,点击进入“公共服务”栏,查找到复制企业换证备案事项进行在线申办,系统预审通过后再将纸质申请材料送到或邮寄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组。咨询电话:88101143。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007541571U344219311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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